源自南方日报
1月18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新的饮用水安全标准已由国家标准委和卫生部联合发布。据悉,该标准是1985年首次发布后的第一次修订,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规定指标由原标准的35项增至106项。
据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要求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其中的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经过消毒处理等。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检验项目分为常规检验项目和非常规检验项目两类。常规检验项目反映水质的基本状况,非常规检验项目是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而确定的检验指标。在对饮用水水质评价时,非常规检验项目同属强制执行的项目。
“双指标”考量地表水质
记者1月19日从省环保局获悉,从今年开始,我省将通过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浓度“双指标”,对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进行考核。1月上旬的监测结果显示,我省有8个省辖市“双指标”全部合格。
多年来,COD始终是我省水污染防治的重点;但在COD排放量大幅削减的今天,氨氮污染问题开始凸现。为此,我省规定,从今年起,氨氮浓度正式作为水污染防治的考核指标;新建、改建、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配套建设脱氮设施。
根据省环保局对全省48个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的监测,1月上旬,COD和氨氮浓度均达目标值的断面有29个,占总数的60.4%;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鹤壁、新乡、焦作、济源、许昌、三门峡、信阳、驻马店8市“双指标”均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