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疗须知
一、水疗是以自愿为原则,并自愿签署水疗申请知情同意书。
二、水疗人员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工作单位等。
三、水疗人员必须向水疗工作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你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
四、水疗人员应遵守水疗室的规定和制度,听从水疗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安排。
五、应自觉遵守水疗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及程序等。
六、水疗人员必须知晓“水疗”并非短暂性的,而是持续性的行为。不能因为体质获得改善就停止。不利于远期效果观察。
七、水疗期间必须要均衡摄取糖类、蛋白质、脂肪、维他命类、矿物质等,才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八、水疗人员应相关要求完成后方可进行水疗,如果按水疗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及程序进行水疗无效者(以正规医院的检查数据为依据),如不按水疗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及程序水疗无效者,可视具体情况,可向水疗所工作人员咨询。论证后可结束水疗。
九、严禁在水疗室内吸烟、饮酒。水疗人员个人的手提电脑、现金、证件等贵重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水疗室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请您自觉维护水疗室的卫生、清洁,维护水疗室的安全、安静,请您不要干扰其他人水疗。为确保安全、避免意外,请您爱护并按常规使用水疗室设备。
十一、请您尊重水疗室工作人员的人格权、人身权。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水疗人员的病情和隐私。
十二、凡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精神病者和其它器质性病变的病人,均不适合做水疗。
十三、凡要求进行水疗的,应遵照如下规定,办理各项手续:
(一)、必须到正规医院(县级以上)做水疗前体检,检查项目如下:
1、健康体格检查;
2、肝、肾功能检查;
3、尿酸;
4、临床心电图检查(附图纸);
5、胸部X光透视检查;
6、血常规;
7、尿常规;
8、血糖+血脂检查;
9、其他
(二)、必须提供原始病历。
(三)、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查验原件。
(四)、签定水疗申请知情同意书,各一式两份,共同执行,维护双方权益。
以上材料须交到水疗办公室审核与建档。
感谢您及家人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祝您早日康复!